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第一条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由生产部通风专业负责,并按照《X矿安全规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 矿井通风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管,矿通灭副总要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通风技术管理工作,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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