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几个过程,形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个主要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几个过程, 形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个主要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 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 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合同法角度分析,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 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所以,依据合同法,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就表示合 同成立。但考虑我国传统观念,或招标文件中有“以签订正式合同书为合同成立” 的约定,所以要十分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 同风险。 目前,发包人和承包人多采用由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签订施工合同,下面笔者拟从 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浅谈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由四部分组成, 即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在 整个合同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签订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 协议书中发包人、承包人应与中标通知书上所确认的招标人、中标人相吻 合,更应注意其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 人主体相一致。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并应在“开工日 期”这一栏明确“以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的条款,以避免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致 使承包人不能如期进场施工的被动局面和纠纷。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但发包人亦有在招标文件中 提出更高要求,在签订此条款时,可以约定“合格,力争获奖”,以降低风险。 四、合同价款 此条款应是被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认的承包人投标报价,若合同为可调价格 合同,在此处可注明“暂定”字样。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腾讯文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