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文写作文书常识
行政机关公文写作文书常识 一、公文写作的特点 公文写作的对象是公务活动,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的工具。其特点: (1)由法定作者
行政机关公文写作文书常识 一、公文写作的特点 公文写作的对象是公务活动,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具 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的 工具。其特点: (1)由法定作者制发,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2)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 (3)具有规范的体式; (4)必须履行法定的生效程序。 二、行政公文的种类及类型 公文的种类,共13种。主要是:(1)命令(令);(2)决定: (3)公告:(4)通告;(5)通知;(6)通报;(7)议案:(8) 报告;(9)请示;(10)批复;(11)意见;(12)函;(13)会 议纪要。 文种适用范围: (1)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 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 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