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积极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促进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向前发展,特制订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的方针, 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积极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促进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向前发展,特制 订本办法。 第一条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必须做到安全质量标准 100% 化达标率为。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励的 10000—20000 项目,公司将给予项目部(或项目经理)元的奖励;对 获得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黄鹤杯)奖励的项目,公司给予项目部 ()5000—10000 或项目经理元奖励。若未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 ()5000—10000 理目标,给予项目部或项目经理元的处罚。 100% 第二条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标率为,优良率 80% 达到以上。对获得市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项目,公司给予项目部 ()5000—10000 或项目经理元的奖励;对获得武汉市文明施工最佳金 ()10000—20000 奖项目,给予项目部或项目经理元的奖励;对获得省 ()10000—20000 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给予项目部或项目经理元的奖励。 ( 若未完成公司下达的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给予项目部或项目经 )5000—10000 理元的处罚,同时给予栋号项目经理或责任人连带责任 处罚。 第三条公司每月对纳入管理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 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流动红旗评比,评选出安全 500—1000 生产、文明施工优胜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一个,并给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