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资料)《教师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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