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