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保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维护我区消费者和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家装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www.zx001.com.cn 资料整理来源成都装修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保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维护我 区消费者和住宅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家装企业”)双方的合法 权益,促进我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和相关规定,结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认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装饰装修”是指:在保证住宅建筑主体结 构安全的基础上,为了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和美化居住环境,对住宅室 内空间和配套空间进行设计、施工装修和配套装饰等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认证”是对家装企业的 资信能力、施工和技术水平、工程业绩、售后服务和信用水平等指标 予以全面评价。 本办法所称“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包括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个体工商 户。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在广西建设厅监督指导下, 由广西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 企业进行资格认证和管理,健全各项自律管理制度,完善行业自律管 理约束机制,规范家装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凡取得“广西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认证”的企业,可申请 成为广西建筑装饰协会会员。 http://www.zx001.com.cn 资料整理来源成都装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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