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核对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核对制度(一)目的核对工作是监督排药工作准确性的关键,为确保核对工作的 顺利进行,减少差错的发生,特制定该项制度。(二)制度内容(1)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制度查对处方。发现不规范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核对制度 (一)目的 核对工作是监督排药工作准确性的关键,为确保核对工作的顺 利进行,减少差错的发生,特制定该项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制度查对处方。发现不规范处方,统 (1) 一交由审方人员反馈临床更正。 核对时,审核处方合理性、规范性、适宜性,无误后,按处 (2) 方标签对应液体贴签,贴签同时核对液体名称、规格、浓度、性状、 澄清度等,签名或签代码。核对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输液顺序,遇到 疑问时,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人。核对抗肿瘤药物时,应双人核对。 核对后,将液体置于相应批次的药筐内,单用药品按药品 (3) 品种集中放置,可配伍药品按科室集中放置,以便于下一环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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