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处方运用:必需根据药品类别运用专用处方。二、药品用量:1、急性病3天量;2、慢性病7天量;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4、慢性 病不超过1月量;5、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一周量。6、急性病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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