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 一条为加强和完善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的 发展和繁荣,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是,坚持以___新时代___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和“百花齐放、___”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育改革和 发展实践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 学质量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第三条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保质量。第四条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 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层管理相结合,明确相关各方的责 权利,促进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和效能。第二 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由省教育厅组建,负责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 导;制定规划、课题指南和管理办法,审批重点课题;领导重大学术 交流活 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和谐 发展。第六条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 划办”)是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 要职责是组织规划实施、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 果鉴定,推广科研成果等。第七条建立评审专家库,按学科划分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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