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局令第17号)第一条 为鼓励研制医疗器械新产品,促进我国医疗器械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器械新产品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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