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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