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业员工销售奖励制度
鞋业员工销售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业务人员:包括大区经理、大区销售经理、大区外埠经理、办事处主任、业务员。 第二条 考评主体: 1.大区经理:以全大区为考评主体,对其进行考评、计算奖金。 2.大区销售经理
鞋业员工销售奖励制度 第一条业务人员:包括大区经理、大区销售经理、大区外埠经 理、办事处主任、业务员。 第二条考评主体: 1.大区经理:以全大区为考评主体,对其进行考评、计算奖金。 2.大区销售经理:以大区内该职位所辖的区域(大区所在地)为考 评主体,对其进行考评、计算奖金。 3.大区外埠经理:以大区内该职位所辖的区域(大区外埠)为考评 主体,对其进行考评、计算奖金。 4.办事处主任:以办事处为考评主体,对其进行考评、计算奖金。 5.业务员:以个人为考评主体,对其进行考评、计算奖金。 第三条工资总额:各考评主体业务人员(标准配置,不含财会人 员、销售助理、销售内勤、仓管员、理货员、促销员)的根本工资 总额。根本工资不含业务人员的交通补贴、通迅补贴、补贴等。 第四条销售业绩:考评期间发出商品(减去当期退货的净额)与 回款的加权平均数。其中:发出商品的权重为0.4,回款的权重为 0.6。 举例1:某主体当期发出商品700,000元,退货80,000元,回款 500,000元。销售业绩计算如下: 销售业绩=(发出商品-退货)×0.4+回款×0.6 =(700,000-80,000)×0.4+500,000×0.6 =548,000元 第五条销售收入折算:各考评主体全年的销售毛利率必须到达 (或超过)12%。如果销售毛利率到达(或超过)12%,集团按 100%计算考评主体的销售收入;如果销售毛利率达不到12%,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