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租赁合同
渔船租赁合同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 号机渔船(登记号码 字第 号,船舶检查簿号码
渔船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号机渔船(登记号码字第号,船舶 检查簿号码字第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 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起至止满年间为限。 第三条 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 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 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 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 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 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