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绩效评估与司法管理
小议绩效评估与司法管理 一、绩效考评适用于司法管理的理论证成 如果着眼于司法组织的现实运作,我们会发现,司法组织除了完成法定的司法职能之外,还要协调、处理一些与司法职能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小议绩效评估与司法管理 一、绩效考评适用于司法管理的理论证成 如果着眼于司法组织的现实运作,我们会发现,司法组织除了完 成法定的司法职能之外,还要协调、处理一些与司法职能相关的事务 性工作,如管理司法人员及其辅助人员、组织协调司法活动、统筹安 排司法资源等,后者正是所谓的司法管理。随着司法职能在现代社会 中的作用增强,以及司法组织所面临的问题趋于复杂化,司法管理在 保障司法职能的顺利实现、提高司法组织的整体业绩等方面所起的作 用越来越重要。相应地,有关司法管理的基础理论与实践技术也得到 了长足的发展,司法管理在实践中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并形成 了自身的独立价值和特殊规律。基于这样的现实,有论者将司法组织 的职能定位为司法职能与管理职能,认为司法组织具有司法与管理的 双重属性。②应该说,这种认识既契合司法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也 符合组织理论的一般认识。③然而,有管理就有科层,司法必然排斥 行政。因此,司法组织的司法属性与管理属性并非天然协调,甚至有 所冲突。为了防止司法组织体内的这两种属性出现紊乱、互相侵蚀, 我们要明确司法组织的司法职能与管理职能具有不同运行系统与运 作机理,应当按照司法逻辑与管理逻辑分别处理司法职能与管理职能: 前者是指司法独立与自治,后者则要求司法管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能 1 16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