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估

矿井火灾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估根据煤层鉴定资料,该矿煤炭不易自然,煤炭不存在自燃的因素;若违章爆破、电流短路、机械摩擦等产生明火及油料、棉纱、废木料等易燃物违反规定使用、存放,可导致外因火灾。因此我矿发

矿井火灾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估 根据煤层鉴定资料,该矿煤炭不易自然,煤炭不存在自燃的因素;若违章爆破、电流短 路、机械摩擦等产生明火及油料、棉纱、废木料等易燃物违反规定使用、存放,可导致外因 火灾。因此我矿发生外因火灾的因素存在。 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绝大多数是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慎,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 主要因素如下: 1 ()电火花引起火灾:如电气设备防爆性不良,保护装置失灵等出现火花或电缆短路 着火。 2 ()明火引起火灾:如在井下烧焊、使用灯泡取暖,将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3 ()机械磨擦引起火灾:如大巷、斜井跑车磨擦起火等。 4 ()放炮引起火灾:如使用受潮、变质炸药,裸露爆破或因炮眼深度不够,封泥量不 足而引起燃烧火焰。 5 ()瓦斯、煤尘煤炸出现再生火源引起火灾。 外因火灾多发生在风流畅通地点,如果发现不及时或灭火方法不当,火势漫延较迅速, 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外因火灾是我矿重大危险源之一。 2.2.2.1 安全评价的结论 从危险和危害情况不明或有无控制措施;作业规程有无针对性,技术措施缺失、工序不 合理、设备存在隐患,有无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征兆的能力,应急职责缺失;事故风险高, 人员集中;应急物资是否满足或作业现场附近有无储存;避灾措施有无或满足等几个方面分 析情况来看,我矿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矿井的威胁如下:顶板、火灾、水灾、煤尘、 瓦斯。 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因素排序顶板、水灾、煤尘、火灾、瓦斯。我矿各生产(基建)环 节通过安全科、技术科进行安全程度评估,等级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认为井下水害为四级低 风险,顶板事故为三极较高风险,矿井火灾四级低风险,瓦斯、煤尘为四级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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