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总 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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