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规范
广东省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规范一、工作职责范围专职心理教师是学校德育骨干教师。专职心理教师应参加学校德育领导小组会议,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工作,可享受班主任或级组长或德育副主任的待遇。
广东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