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单位固定资产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围为公司所属各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企业固定资产的围为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和有关会计制度制定本企业纳 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围。一般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设备和工具等资产。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并且使用年限 超过两年的其他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3、其他单位价值虽然在2000元以下,但使用期限较长(两年以上)的设备和工具等 资产,经财务部门认定,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同时具备以上规定条件的工具、器具等列入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负责组织所属企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体系;根据国 家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严格 监督审核。 第五条公司所属企业可根据公司制定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 情况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对国有资产负有保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负责指导和监控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投资、资产使 用效率。所属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指导和监控公司及直属企业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投资、资产保全管理,建立实物负责制管理系统。 第七条公司所属企业资产管理职责: 1、企业单位应至少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核算员,负责本企业及下属各企业的固 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工作。按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做固定资产使 用效率分析,监督本企业及下属各企业执行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制度。 2、为加强本企业及下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各企业单位必须设置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