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修订对照表

附件《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表条款原文内容修订后内容第十五条检查组中执法人员不足2名的,应当由负责该被检查单位 监管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 检查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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