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危重或护理难度较大的病例及大手术、新开展项 目、新技术、死亡病例时,应组织或参与病区病例讨论。(二)死亡病例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三)科室内讨论原则上由所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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