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职责》
《规划局职责》1、拟订全地区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5、负责
《规划局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