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
《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 室温 16℃以下按认定天数全额退费 ■退费标准:1 次不达标按 2 天退费,2 次不达标按 10 天退费,一个月内 3 次不达标按 30 天退费,超
《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