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的辨识与界定
危险源的辨识与界定《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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