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农艺师评审条件精
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 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
高级农艺师评审条件精 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熟 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 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 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 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重大科研、推广 项目、工作方案并指导或组织实施;能运 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难度 较大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 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 技术,开发新产 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 专业 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农艺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 练地 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年度 考核均为 合格 (称职 以上。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 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年度考核中有 “不合格(不称职 "者,延迟 2年以 上申报.受 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