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预征管理办法年度结算意见
2010年度个人所得税预征管理办法年度结算意见一、结算对象凡属于《关于个人投资企业预征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锡地税函[2009]33号)规定应实行预征管理的企业,不论年度内是否已实际进行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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