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精编】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大内[2003]248号各学院:上大内[2002]第100号文“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经2002-2003学年试行后,根据具体执行情况、并听
1 19 第页共页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 19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大内[2003]248号 各学院: 上大内[2002]第100号文“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经 2002-2003学年试行后,根据具体执行情况、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现修改下发。 学费收入中的34.5%为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由成教院统筹,用作教师兼课酬金和各项教学 开支。现将各项涉及教学开支的经费分配办法规定如下: 一、授课费 授课费含授课津贴及学院的教学管理费用。授课费由成教院按各学院承担的教学任务 对学院结算,其中管理费一般掌握在10—15%比例。各学院可根据学院教学管理改革制订 授课津贴发放办法。学院内在职教师承担夜大学课程可列入教学工作量或直接发授课津贴, 聘请退休教师或外校教师承担夜大学课程一般直接发授课津贴。 授课费标准如下: 公共外语 高数、物理 授课规模 政治理论 专业课 计算机基础 大学语文 30人以下 70 55 55 50 31—50人 85 65 65 60 51—70人 105 80 80 70 71—90人 (120) 95 95 (80) 91—120人 / 110 110 (90) 121—150人 / (120) 130 (100) 注:加括号的为不希望按此规模组织教学。 考务费按授课费的5%核发。考务费由成教院向各学院办公室发经费卡控制,由成教院 院长审核使用。 二、实践环节经费 教学计划中列入的各项实践环节(含毕业设计)的经费以学院为单位,按实际参加实 践环节的学生人数及学分确定总额,每生每学分14元计算,一次核发到学院,由学院包干 使用。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成教院对各学院按在校学生人数以每35名学生配备一名班主任的标准核 发,每名每月300元(专职班主任,兼职班主任酬金另定),一个发10个月。各学院可自 行制订发放细则。上述费用中含每年对班主任考核后,对优秀班主任的奖励费用。 四、其它教学成本及管理费用 其它教学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录取费、计算机上机费、试卷印刷费、证书工本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