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一、教学工作 1、任课节数: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记1.2分,其他科记1分。 2、全乡考试,同年级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包括县抽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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