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精简篇)
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指导全县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的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县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
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指导全县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的 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县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 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 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确保XX县各村镇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本县各村镇的供水实际, 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全县各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 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 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突 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对一般事故由县水务局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统一领导和部署,重大、 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 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各村镇因发生突发性供水 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XX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各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主管副 县长任指挥长,县水务局局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县农 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 气象局、供电局、广电局、公安局、武装部及各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