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签发人员职责
出生证明签发人员职责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址本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本科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黑龙江 省母婴保健条例》、《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理出生 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签发人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