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标示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目的对产品(含原材料、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退货品)进行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追溯。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产品实现过程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在制品及
来料标识规定知会供应 商 标示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对产品(含原材料、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退货品)进行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进行追溯。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产品实现过程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的全过程标识和追溯。 3.术语和定义 3.1可追溯性:当发生顾客投诉或退货,或在公司内部发现存有异常时,能依据适当的标识、记录、实物, 查找到引发异常的根源,这样的过程称为可追溯性。 4.工作程序 来料标识的检查 流程图 作业程序 责权部门 相关文件及表格 4.1来料标识规定知会供应商 采购部采购 采购部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络,要求供应商对其 员 提供的物料参照下列要求进行标识,并附上合 通知品检 格证明,必要时附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4.1.1原材料在包装上标识不限于以下内容: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生产日期或批号、 来料检验标识 供应商名称等。 4.1.2外购外协件在包装上标识不限于内容:名 仓管员 称、型号规格、安全认证标志和商标、生产日 <采购订单> 期或批号、供应商名称等。 <送货单> 4.2来料标识的检查 仓管员 仓管员根据<采购订单>和供应商的<送货单> 对来料的品种、数量和标识等进行检查核对。 4.2.1若检查不合格,仓管员拒收,同时通知对 检验员 <材料检验状态 应的采购部采购员处理。 标识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