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塑料橡胶同业商会章程征求意见稿(doc7)(1)
厦门市塑料橡胶同业商会章程(征求意见稿)总 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厦门市塑料橡胶同业商会(以下简称同业商会),英文译名为 The Plastic Rubber commercial cham
厦门市塑料橡胶同业商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厦门市塑料橡胶同业商会(以下简称同业商 ,ThePlasticRubbercommercialchamberofthesame 会)英文译名为 tradeofXiamenPRCPlasticRubberchamber 缩写为()。 第二条同业商会是由本市从事塑料橡胶行业生产、管理、技术理 论研究以及专业操作、销售、贸易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的非 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同业商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遵循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密团 结本市塑料橡胶业人士,增进沟通,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有关部门 指导下,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和整 体优势,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塑胶界人士的桥梁 和纽带,促进厦门市塑胶行业水平的提高,为创建厦门市海湾型城市做 贡献。 第四条同业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 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总商会(工商联),社团登记管理 机关是厦门市民政局社团办。 第五条同业商会地址:厦门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同业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和推动会员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 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对本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 督、检查,引导会员从事正当的经营。 (二)组织会员对塑料橡胶业经营理论及本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