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交割细则范文
上交所交割细则范文一、交割方式1.1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收到标的资产后,向卖方支付交易款项;1.2卖方在约定交割日收到交易款项后,向买方移交标的资产。二、交割时间2.1交割时间为合同约定的具体日期,一般为
上交所交割细则范文 一、交割方式 1.1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收到标的资产后,向卖方支付交易款 项; 1.2卖方在约定交割日收到交易款项后,向买方移交标的资 产。 二、交割时间 2.1交割时间为合同约定的具体日期,一般为交易协议达成后 的第二个工作日; 2.2交割时间可根据双方协商,提前或延迟,但需书面确认。 三、标的资产的交付与接收 3.1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应在交割日完成; 3.2交割日前,卖方应将标的资产移交至指定地点,买方有权 验证标的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3买方接收标的资产后,应当尽快进行验收,并在交割日当 天或最迟次日确认验收结果。 四、交易款项的支付与收取 4.1买方应在交割日前将交易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4.2卖方应在接收到交易款项后尽快核对款项的正确性,并在 交割日当天或最迟次日确认收款结果。 五、延迟交割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