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改革十年检讨(三)

中国司法改革十年检讨 中国司法改革的主导任务是通过制度创新,提高司法机构“公共产品”的出产能力和效益,更有效、更充分、更完善地保护社会主体的正当权利,创造、完善并维护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政治、经济

中国司法改革十年检讨 中国司法改革的主导任务是通过制度创新,提高司法机构 “公共产品”的出产能力和效益,更有效、更充分、更完善地保护社 会主体的正当权利,创造、完善并维护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政治、经 济以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法律秩序。与此相适应,中国司法改革的基 本内容在于重新配置并合理界定各种权力关系。由于中国司法改革受 诸种条件约束,因而改革具有复杂性,必须进行整体设计、“由上而 下”全面推行。 20世纪末,司法改革作为一项政治决策在中国共产党文献 中正式提出。由此,司法改革成为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又一个热点。 中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司法机构运作的全部资源,即人、财、 物,基本来自于司法体制以外。司法自身创造的唯一资源———诉讼 费收入在制度上也不能(或不应)由司法机构自由支配。更主要的问 题是,外部资源的供给,既不充分,也不稳定。包括司法职位任免在 内的外部资源供给的实际状态,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其他权力机构 所能够提供的实际条件以及司法机构与同级其他权力机构之间的相 互磋商。司法机构过度依赖外部资源供给,自洽机制不能形成,这是 当前司法机构抱怨最多的现实。 简略地说,中国司法改革的主导任务在于。通过制度创新, 消除或减缓司法所面临的现实矛盾,提高司法机构“公共产品”的产 1 10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腾讯文库中国司法改革十年检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