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   信访室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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