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 信访室负责组织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