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定力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两篇
以“四个定力”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两篇篇一今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系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 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
以“四个定力”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两篇 篇一 今年月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 113 例》)系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 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经验升华,是推动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 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重大顶层设计,也是引领政法事业在新时代新起点 上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遵循,集鲜明时代性.、关键支撑性和严谨科学性于一 体,在政法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 人民法院作为政法系统的重要单元,《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法院工作 科学有序发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强烈的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规则 的成败在执行,制度的生命在落实。笔者认为,应加强“四个定力,推动《条 例》全面落实到位。 一、以学习定力之恒保障理论修养之实 学深悟透是吃透《条例》精髓的首道工序,是贯彻《条例》的基础环节。 在点与面的递进中学出深度。以学懂、弄通、做实为标准,对《条例》内容深 入学习、深度探讨、深化认识。在此基础上,将之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去体悟,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 政领导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