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借读生招生实施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借读生招生实施办法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借读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借读对象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在公办初中、小学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