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监护项目告知单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监护项目告知单所有涉及地铁安保区的施工作业项目均须按照《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地铁安全保护区技术审查,建设单位收到项目技术审查意见后,根据技术审查意见编制《轨道交通专项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监护项目告知单 1、 所有涉及地铁安保区的施工作业项目均须按照《上海市轨道交 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地铁安全保护区技术审查,建设单位收到 项目技术审查意见后,根据技术审查意见编制《轨道交通专项保护方 案》,并提交至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 建设单位须同时携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域作业方案技术审 ”“”525 查意见及轨道交通专项保护方案确认单至建国东路号上海市 交通委窗口办理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 3、 建设单位须将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复印件交至上海 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并落实监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安保区内作业项目在未取得轨道交通行政许可、未落实地铁监 护监测措施之前擅自施工,均视为涉嫌违规施工,根据《上海市轨道 交通管理条例》轨道交通企业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域作业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办理轨道交通 落实监护监测 见见 安保区行政许 措施方可施工 可 轨道交通专项保护方案确认单 重要提醒: 未落实监护监测措施前施工均视为涉嫌违规施工 (签收盖章) 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