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消防目标责任状
区委消防目标责任状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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