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
响水县七套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学习——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
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