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 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九龙坡区、 北碚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以及高新区、经济__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市级____、事 业单位。 市级____、事业单位派驻市外的机构,执行所在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远郊区县的市级____、事业单位或派驻单位,执行当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 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 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 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