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实际控制货物流向和交付应作为综合识别无船承运人标准之一
是否实际控制货物流向和交付应作为综合识别无船承运人标准之一在无船承运人的认定中,应将行为人是否实际控 制货物的流向与交付作为一个重要识别标准:行为人以本人 名义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出借”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