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组织考核制度

学生组织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建设,推动学生组织发展,提高学生组织工作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制定《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组织考核制度》。总

学生组织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建设,推动学生组织发展,提高学生组织工作效率,结合实 际情况,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制定《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 程学院学生组织考核制度》。 总则 第1条 由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对 各学生组织进行考核。 第2条 各学生组织内部考核制度不得与此制度冲突。 第3条 此制度未规定事宜上报考核委讨论后决定。 细则 一. 考核程序 1. 考核委由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组成。 2. 考核由考核委监督,学生事务中心执行。 3. 每学期末对各组织进行终评。 二. 考核对象 1. 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记者团、学生 科创中心、艺术团及其下属各部门。(各社团视为部门)。 2. 此制度只考核部门,不考核干部,干部考核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 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学生组织)考核制度》。 三. 考核办法 1. 各部门基本分75,根据部门考核项目计算得分。 2. 各组织以下属部门平均分为基本分,根据组织考核项目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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