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层对董事会工作汇报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经理层对董事会工作汇报制度XXXXXX公司 经理层向董事会/董事长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
第一篇:经理层对董事会工作汇报制度 XXXXXX 公司 / 经理层向董事会董事长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 误办、不漏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原则 / 第二条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长负责汇报工作,原则 / 上不越级请示报告。凡责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可不再向董事会董事长请示报告。凡生产、经营活动中 的重要事项(包括以公司名义的对外公务活动)或责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事项,都应及时请示报告(必要 时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 / 第三条请示报告原则:分管副总的工作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并负责督办;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长请示汇 / 报并负责落实;必要时分管副总可直接向董事会董事长请示汇报并负责落实。 第三章要求 第四条凡要求在事前或事中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不得在事后报告;要求事后报告的事项,应在领导 要求完成的时间内报告。对 -1 第十条定期工作报告制度:配合定期董事会的召开,经理层应提交书面的工作报告,汇报报告期内 工作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每季度向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报送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日常报告制度: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经理层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等日 常工作向董事长进行非正式报告。

![经理层对董事会工作汇报制度[修改版]](https://wkimg.docs.qq.com/img/ov4hcSKz4HghMLiNvViO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