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领证工作的通知
韶关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领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方法》(粤财会〔xx〕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法)、《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 通知》(粤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