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人员录用管理制度(全)
员工录用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录用工作,明确录用双方的权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本着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人员录用程序,为 公司延揽适用的人才。第三条
员工录用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录用工作,明确录用双方的权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本着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人员录用程序,为公司延揽适 用的人才。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录用工作的实施,用人部门协助执行。 第二章录用前的告知义务 第四条员工在入职前,必须如实告知其真实履历,身体状况、教育状况等基本信息,确保其向公司提 交的各种证明的材料全面、真实、合法。 第五条如果员工曾有过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等行为或受到过行政处分、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受 过原单位的处分,或与原单位发生过劳动纠纷,员工须事先诚实且详细地向公司作书面说明。 第六条员工入职前,行政人事部如实告知其入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工作时 间、福利待遇、规章制度等,对员工所关心的其他事项也应作详细解答。 第三章录用途径 第七条有意到本公司服务的求职者,应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该部的职能是促进录用程序的实施。 第八条公司也欢迎和鼓励员工推荐候选人。 第九条公司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充分的个人和职位发展机会。当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内部的提名总是 会被优先考虑,员工可将简历按要求投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保密候选人信息。 第十条无论是内部候选人,还是外部候选人,都应按预先确定的审查程序加以考虑和评价。最终的选 择则依候选人的资格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而定。部门负责人有责任支持本部门员工在事业方面的计划和发展。 第十一条应该避免内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位。员工有义务将自己感兴趣申请的新工作职位情况,在 应聘之前通知主管领导和行政人事部。对内部工作职位选定,无论正式或非正式,用人部门负责人都必须 与行政人事部协商而定。 第四章亲属录用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可推荐亲属加入公司,但同样须接受行政人事部的正规招聘流程。 第十三条被推荐人必须在职位申请表上注明与推荐人的关系,不得弄虚作假,反之无论是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