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精讲班讲义

201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精讲班讲义(07)第7章 民事法律基本规定7.1 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力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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