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几年来,我国的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式己经由“国家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市场”的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义上看,这对大学生的竞争意识,进取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 几年来,我国的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式己经由国家 ”“” 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市场的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 义上看,这对大学生的竞争意识,进取精神都是有好处的。但是社会的改变必然 会带来一些矛盾与问题,当代大学生对于就业求职其中的法律问题意识的薄弱, 对其解决方法的缺乏。致使大学生会面对很多求职问题,但往往只是忍气吞声, 不敢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中国的大学生因国务院的扩招 2016 政策,增长速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年的大学毕业生据估计将达到 780 万的前所未有的人数。这么多人数所带来的就业问题不能被忽视,本文将从 大学生面对求职会出现的法律问题与解决办法进行谈论。 一. 大学生面临的几种常见就业法律问题 1. 关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其一,毕业生不能按约定履行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就业合同或 用人合同,是供需双方录用与被录用关系的法律依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 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却屡屡发生,如,毕业生 ; 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最终只能履行一份协议而造成违约因出国、考取研 究生、公务员或参军、选干等造成就业协议不能履行而构成违约。其根本原因是 毕业生对于其法律方面了解的不深入。其二,就业单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甚至是 就业协议。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 : 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合同期 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中止条件、违 约责任等。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 还有的公司会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签订一边倒劳动合同,即合同 中主要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 “”“” 的权利。例如与求职者约定诸如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或要求求职者写下保证书 “ 逃避责任。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甚至有侮辱、体罚等侵犯人身权的卖身 ” 合同,等等。但在现实之中,毕业生毕竟供大于求,就业单位会以职位为要挟 或以高工资去诱惑。一些大学生或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害怕失去职位,往 往就范。 2. 大学生求职时面临的用人单位的歧视现象 其一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因为一些就有的观念,或 是因为女性先天的因素。就业单位往往会重男轻女,不招生女性或是待遇很低, 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剥夺了女大学生工作的权利。其二是对地域对学校的歧视。某 些就业单位不招收某某地方某某大学的毕业生。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自 认倒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就业权利被剥夺,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 3. 利用试用期来骗取劳动力 有一些用人单位会利用大学生分不清试用期与见习期,使大学生工作很长的 试用期,在这段时间内,付很少的工资。但在试用期快到到了的时候,找种种理 由解雇大学生。有很多大学生被骗,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当然,用人单位的做 法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法》中关于试用 :; 期的长短是这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 ; 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

腾讯文库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