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
河北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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