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修、包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浅谈保修、包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商品售后服务方面及消费者保护领域,不少消费者对保修的概念与包修的概念的认识不太清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商家作出三年五年甚至终身保修的承诺,真等到出现故障去维修时,却
浅谈保修、包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商品售后服务方面及消费者保护领域,不少消费者对 保修的概念与包修的概念的认识不太清楚,消费者购买商品 时,商家作出三年五年甚至终身保修的承诺,真等到出现故 障去维修时,却收到更换零部件及维修人工费用的清单,商 家解释说“保修”并非“包修”。不少经营者正是利用“保 修”与“包修”的一字之差而在此问题做文章,从维护自己 的利益角度出发对这两词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认为“包修” 是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故障为消费者提供的免费修理, “保修”则是对产品故障提供的收费维修,给消费者造成对 这两个概念理解上的混乱。本文从以下几点对此进行简要分 析,以澄清这两个概念,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一点有益的见解。 “保修”与“包修”这两个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提及的两个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 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 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 绝。”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 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 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 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第二款“对包修、包换、包 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

